一、参赛主题
突出“美丽罗庄·税收同行”宗旨,透过镜头,捕捉罗庄区经济发展变迁、税企征纳和谐的成果,展现税收促进发展、发展惠及民生的深刻内涵的优秀作品。反映罗庄区范围内山水风光、建设面貌、自然景色、人文景观、民俗风情的作品等。
二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,奖金人民币 10000元
二等奖2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,奖金人民币各 5000元
三等奖3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,奖金人民币各 3000元
入选作品奖100名:颁发证书、奖金人民币各 100元
三、活动时间
2013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
四、主办单位
临沂日报报业集团
中共罗庄区委宣传部
临沂市罗庄区国家税务局
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
五、承办单位
临沂日报社
琅琊新闻网
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
临沂市罗庄区摄影家协会
六、媒体支持
《临沂日报》、《沂蒙晚报》、《鲁南商报》、《琅琊新闻网》
七、活动官方网站
琅琊新闻网:www.langya.cn (琅琊新闻网摄影论坛:http://photo.langya.cn/)
八、征稿时间对象
征稿时间:2013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。
征稿对象为摄影家、新闻工作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。
九、参赛须知
1、所有来稿题材不限,参赛作品须在罗庄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摄影作品。
2、作品尺寸要求:
(1)作品尺寸一律为7英寸(长边),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。作品入选后,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,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电子文件;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,由作者提供电子文件,由举办者统一制作。
(2)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
3、对组照的幅数要求:每组6—10幅(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)。
4、如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,可以分别署创意者、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,其他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参加。
5、本大赛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,获奖或入选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费。
6、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。
7、纪实作品必须是原始影像文件,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,做必要的色调、明暗调整、剪裁等后期处理。可以拍摄接片,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、挖补等二次创作。
8、凡送选参加本届大赛的摄影者,均视为知悉并遵守参赛须知之规定。
十、大赛评选
本届摄影大赛设组委会、作品评选委员会,评选委员会由著名摄影家、学者和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。
十一、展览地址
2013年“国庆节”期间在山东临沂罗庄区颁奖、展览。
十二、作品送寄
临沂日报摄美部:电 话:0539-8966035
联系人:孙运河
琅琊新闻网:电 话:0539-8966988 18953999991
联系人:李 泽
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:电 话:0539-8258169
联系人:许金川
邮 箱:ymhk2008@163.com
临沂市罗庄区摄影家协会:电 话:13969958030
联系人:钟卫国
邮 箱:lzzwg@126.com
十三、备注
为确保大赛的质量,主办单位将邀请部分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进行采风活动。
凡在本届摄影大赛中入选的作者,可收到展览邀请书和一本收入了本人作品的画册(或光盘),不再另付稿酬。
本届摄影大赛组委会期待着摄影家和爱好者到来,感谢各位参加者为美丽罗庄所做出的贡献。
“美丽罗庄·税收同行”摄影大赛组委会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