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 >> 临沂市 >> 高新区 >> 罗西街道 >> 临沂第二十九中学
我们的生活充满灿烂阳光,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良行为,对此,我校开展了一次法制报告会。
珍惜生命,珍惜自己,做个堂堂正正的人,刘所长反复强调的问题,也是对我们深刻的教育。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,让我懂得了许多,也学到了许多。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我们应该抵制不良诱惑,预防违法犯罪,更好地保护自己。
不要以为这一切都离我们很远,其实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。
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。而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由不良行为引起的,不良行为是自身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强化,如果不及时制止不良行为就会引发犯罪。青少年正处于不成熟阶段,在这个时期好奇心和求知欲很强,而认识事物的能力较差。受环境的影响大,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,这与不良行为有密切的关系。
一个深秋的傍晚,一辆囚车载着赵某向监狱驶去。年仅17岁的赵某本来是某县二中的学生,他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地步呢?原来赵某在假期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,多次跟他们赌博,欠下500多元赌债。为了还债,他多次手持刮刀,像小学生索要财物,得到400多元。不久,赵某在抢劫别人的摩托车时被公安抓获,法院认为赵某已经构成犯罪,将其将其依法判决。
这一案例包括了多个问题:青少年交友不慎,向别人索要财物,这一切都导致犯罪。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慎交友,杜绝不良行为。因为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亲密的关系,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,只有防威杜浙才能防患于未然,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,树立法律意识,增强法律观念,自觉遵纪守法,使自己健康成长,让青春之花灿烂绽放!